【邹全明】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哈税稽二送告〔2022〕1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到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838号)领取文书。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哈税稽二处〔2022〕163号)
我局(所)于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9月27日对你(单位)(地址:湖北省应城市城中办事处光明街29号1栋1单元401室)2009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就虚开发票案所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邹全明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承包黑龙江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项目哈尔滨市松北区欧美亚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取得工程款2050000元,采取伪造、变造涉税资料、隐匿工程款收入的方式,不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已构成偷税,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857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修订,自2011年9月1日执行)第二条、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第十条及《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何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以及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饮食业纳税人综合征收率的公告》(哈地税公告2011第3号)的规定,该个人应补缴个人所得税(税款所属期2014年度)857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上述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的个人所得税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案件审理科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365买球 世界杯买球365买球 世界杯买球365买球 世界杯买球365买球 世界杯买球官网365买球 世界杯买球官网